扫一扫关注
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
证券代码:603126 证券简称:大神28节能 公告编号:临2018-007
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
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
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一、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
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在天津市北辰区龙洲道1号北辰大厦C座21层公司第一会议室(2112)以现场方式召开。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3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。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,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。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合法有效。
二、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
1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》。
同意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。
同意将《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》列入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,提请股东大会审议。
表决结果:3票同意,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2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》。
同意《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》。公司2017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.84亿元,比上年同期增长12.48%;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.65亿元,比上年同期下降2.96%;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.33亿元,比上年同期增长2.20%。
同意将《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》列入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,提请股东大会审议。
表决结果:3票同意,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3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》。
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审计确认,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0,734,496.56元,按规定提取10%法定盈余公积金12,073,449.66元,加上年未分配利润,2017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95,219,373.00元。
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: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10,500,000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.7元(含税),共计现金分配4273.5万元,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。
同意将《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》列入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,提请股东大会审议。
表决结果:3票同意,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4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》。
同意公司2017年度在预计范围内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合计为16359.86万元。其中,向关联方分包,从关联方购货为2647.87万元;从关联方承包,向关联方销售为13711.99万元。
同意公司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,预计新签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合计不超过50900万元,其中,向关联方分包,从关联方购货约7400万元;从关联方承包,向关联方销售约43500万元。除预计情况外,若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,公司将按照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同意将《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》列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,提请股东大会审议。其中关联股东应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表决。
表决结果:3票同意,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5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》。
同意《公司2017年度报告》、《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》,公司2017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实际经营情况,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同意对外报出。
同意将《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》列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,提请股东大会审议。
表决结果:3票同意,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6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》。
同意《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》。
表决结果: 3票同意,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7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》。
同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出具的《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》(瑞华专审字[2018]02060158)。
表决结果: 3票同意,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8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》。
同意《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》。
表决结果: 3票同意,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9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聘任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》。
同意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,服务费用分别为: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费为不超过60万元,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不超过30万元。
同意将《关于聘任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》列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,提请股东大会审议。
表决结果:3票同意,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10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办公用房互换使用的议案》。
同意公司用购买的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C座5-8层中的5551.16平方米房产与大神28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的北辰大厦C座17、19、20、21层5551.16平方米房产互换使用,公司继续使用17、19、20、21层作为办公用房,双方无需向对方支付任何租赁价款。
同意公司就办公用房互换使用事宜与大神28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签订《房屋互换使用协议》(协议有效期三年,自2018年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)。
表决结果:3票同意,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11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变更调整的议案》
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下发的《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--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、处置组和终止经营》(财会[2017]13号)相关要求,规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、计量和列报,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。
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下发的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》(财会[2017]30号)相关要求,对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利润表相关科目进行调整,并相应调整可比期间的金额。调整的具体方式为: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,由原列报于 “营业外收入”科目变更为列报于“其他收益”科目,同时不涉及可比期间金额的调整;将原列报于“营业外收入”和“营业外支出”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“资产处置收益”,同时将可比期间金额调整为218,847.03元。
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、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。
表决结果:3票同意,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特此公告。
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
2018年4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