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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
证券代码:603126 证券简称:大神28节能 公告编号:临2016-007
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
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
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一、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
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在天津市北辰区龙洲道1号北辰大厦C座21层公司第一会议室(2112)以现场方式召开。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6年3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。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,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。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合法有效。
二、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
1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》。
同意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。
同意将《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》列入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,提请股东大会审议。
表决结果:3票同意,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2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》。
同意《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》。公司201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7346.87万元,比上年同期增长-9.73%;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4280.13万元,比上年同期增长-4.14%;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09.04万元,比上年同期增长0.64%。
同意将《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》列入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,提请股东大会审议。
表决结果:3票同意,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3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》。
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审计确认,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9,229,424.92 元,按规定提取10%法定盈余公积金5,922,942.49 元,加上年未分配利润,2015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72,922,073.15元。
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: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610,500,000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.53元(含税),共计现金分配32,356,500元,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。
同意将《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》列入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,提请股东大会审议。
表决结果:3票同意,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4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》。
同意公司2015年度在预计范围内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合计为11691.74万元。其中,向关联方分包,从关联方购货2557.54万元;从关联方承包,向关联方销售9134.2万元。
同意公司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,预计新签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合计不超过1.5亿元,其中,向关联方分包,从关联方购货约0.2亿元;从关联方承包,向关联方销售约1.3亿元。除预计情况外,若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,公司将按照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同意将《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》列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,提请股东大会审议。其中关联股东应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表决。
表决结果:3票同意,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5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》。
同意《公司2015年度报告》、《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》,公司2015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实际经营情况,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同意对外报出。
同意将《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》列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,提请股东大会审议。
表决结果:3票同意,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6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》。
同意《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》。
表决结果: 3票同意,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7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》。
同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出具的《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》(瑞华专审字[2016]02060009号)。
表决结果: 3票同意,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8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》。
同意《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》。
表决结果: 3票同意,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9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》。
同意《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》。
表决结果:3票同意,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10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聘任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》。
同意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,服务费用分别为: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费50万元,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25万元。
同意将《关于聘任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》列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,提请股东大会审议。
表决结果: 3票同意,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特此公告。
大神28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
2016年3月28日